5月1日起施行!《武漢市消防管理規定》全文來了!
為什么要修訂《規定》?
(一)貫徹落實上位法要求的迫切需要。2019年、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先后
進行了兩次修訂,2021年7月《湖北省消防條例》也進行了修訂。2014年施行的《武漢市
消防管理若干規定》(市政府令第249號)中部分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存在不一致的
地方,亟需修訂。
(二)推動我市消防隊伍建設的客觀需要。消防救援隊伍作為和平時期承擔各種急難險重任
務的重要力量,隊伍建設和穩定至關重要,需要通過修改明確各類消防救援隊伍的建設要求、
待遇保障,從而推動我市消防隊伍建設。
(三)應對我市消防管理新形勢的現實需要。我市火災防控面臨新形勢,高層建筑、地下空
間、大型商業綜合體等建筑發展迅猛,大體量、大跨度的建筑火災防控難題不斷增多,為應
對我市消防新考驗,解決消防技術、方法、裝備、防控體系等建設滯后的問題,修訂勢在必
行。
《規定》如何健全我市消防安全責任制?
修改后的《規定》進一步厘清了我市消防工作職責:
一是明確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消防工作站等消防安全組織,保障消防工作經費,履行監督檢查、宣傳教育、專項治理和滅火演練等職責。
二是明確應急管理部門、消防救援機構、公安機關的消防工作職責,適應了國家機構改革和行政職能調整的需要。
三是規定各部門間建立完善“警消聯動”“消防水源維保聯動”“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等工作協作和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召開聯席工作會議,會商研判、協調推進全市消防安全工作。
四是健全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機制,新增了火災事故延伸調查條款,明確由各級政府直接或授權消防部門組織開展火災事故延伸調查,調查原因、總結教訓、查清責任。
《規定》在火災防控方面新增了哪些內容?
一是規定各級政府、行業部門在開展監督檢查、火災調查、宣傳培訓等工作時,可以委托技術服務機構或有專門知識的人提供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評估、火災損失鑒定和火災事故技術分析等技術服務。
二是明確了應當納入城市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的單位范圍和管理要求,鼓勵單位運用消防物聯網技術。
三是新增了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管理要求的內容,對居民住宅區、老舊小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進行了規定,并鼓勵安裝電梯電動自行車智能管控系統等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的設施。
武漢市消防管理規定
(2014年1月2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249號公布。根據2022年3月3日《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武漢市消防管理若干規定〉的決定》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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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人民群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三條?市人民政府領導全市消防工作,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年度績效考核體系,依法對下一級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保障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和消防隊伍的建設與經濟建設、社會發展水平相適
來源:武漢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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